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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“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”专业人才库的通知

发布者:文化传承发展专业委员会  日期:2025/1/6 13:56:55  浏览次数:137  字号:〖 〗   视力保护色:

通知word版原文(右键可直接另存):关于建立“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”专业人才库的通知

 

关于建立“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”专业人才库的通知


各有关单位:
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,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文件精神,努力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人,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,实现以文化人、铸魂育人、立德树人、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之目标,我会经研究决定:建立文化传承与发展人才库,汇聚九州英才,为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促进社会发展作贡献。具体如下:

  一、建库宗旨
  以文化人,铸魂育人,立德树人,为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。
  二、推荐办法
  本人才库成员由各地市、县文化艺术类、社科类或关工委、商会、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推荐。
  三、推荐范围及名额
  1.具有鲜明地方或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工作者。包括文学创作、书法、绘画、工艺美术、民族音乐、特殊技艺等。
  2.从事优秀传统文化研究、传播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文化工作者。包括语言研究、国学研究或民俗文化研究等。
  3.为传播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一定贡献的教育工作者(含社会培训)。
  4.为传播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作出较大贡献的组织领导者。
  每单位可推荐5—7人。
  四、推荐标准
  1.被推荐人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并具有不同级别的社团组织会员(成员)身份。
  2.文学创作人员须在正规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作品;书画及其他艺术类人员,其作品获得过县级(含)以上的专业奖项。
  3.社科类人才在其所研究的领域内,至少公开发表过两篇专业论文或出版过一本专著。
  4.被推荐人须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。
  五、提供材料
  1.推荐单位须提供被推荐人登记表及1500字以内的被推荐人纸质版和电子版个人介绍材料各一份。
  2.提供被推荐人的1吋和2吋证件照片各3张。
  六、确认和宣传办法
  1.根据各地提供的人才库成员推荐材料,我会将进行认真审核。符合条件的人才,将吸纳为中国文化信息协会会员,颁发会员证。
  2.纳入我会“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”人才库并颁发入库聘书。
  3.吸收在地方有一定影响力,同时为传播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作出较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、组织领导者为我会专家组成员,颁发相应证书。
  4.其相关作品和个人事迹,在协会网站或其他有关媒体推荐宣传、展示。
  5.向有关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单位推荐我会人才库成员及其作品,积极参与国内外交流。
  6.作为我会专家组成员,参与我会组织的以讲学、研讨、对外交流或共建类等为主的有关社会活动。
  七、截止时间
  2025年12月31日
  八、注意事项
  1.请有关单位单位收到本通知后,在20个工作日内,向本会报送推荐材料。
  2.被推荐人的纸质版材料和《申报表》用快递方式寄送我会。
  3.承办单位收取入库服务费600元/人。
  收款账户:北京百年兴盛文化发展中心
  开  户  行: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谷支行
    :11050172520000002715
  九、联系方法
  地  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5号院7号楼301室
  联  系  人:茆春林 136 8350 4555
       任秀丽 136 7123 3494
       王 琦 139 1020 2497
  电子信箱:whcc999@126.com
  有不明白处,请来电咨询。
  特此通知


中国文化信息协会文化传承发展专业委员会
二○二五年一月六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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